(仲編補記:寫這篇文章,幾乎花了三天的時間進行考據。由於政治等因素影響,魯迅被塑造成了一名難以親近的歷史角色,在「聖人」的光輝下,我們能所能讀到的史料,也大多只是平舖直順的講述他的事蹟,其實,如果真的要探究起來,魯迅的"隱藏史料"很多,而且一個比一個勁爆。所以呢,仲編便循著蛛絲馬跡,找尋史料上散落不齊的虐貓片段,完成了這份文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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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知道,魯迅寫的書浩如煙海,但是多半冷酷無情,下筆犀利不講情面,後世流傳著他的千萬種相片,但卻幾乎找不到他的笑容,他是全世界最嚴肅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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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眾多充斥著戰鬥和批判的文章面前,我們難以想像,其實魯迅小時候並不是這種人,他也有好奇可愛的一面,甚至有熱愛自然的那份童真童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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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鄉下的童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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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小時候常跟母親住到紹興鄉下安橋頭的外婆家裡,他喜歡到鄉下去,把那裡看作是自由的天地,嶄新的世界。因為在這裡不僅可以免讀深奧難懂的《四書》、《五經》,還可以同農民的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,到密如蛛網的河上去划船、捉魚、釣蝦,去欣賞帶著點點漁火的水上夜景,或者到岸上去放鵝、牧牛、摘羅漢豆,呼吸清新的空氣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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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下對一位頑皮少年來講,無疑是有吸引力的,魯迅最喜歡跑去外婆家的後面的大院子了,相傳叫作百草園,是一個疏於管理,近似於荒野的大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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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趁大人不注意,鑽進了百草園。在這片自由的天地裡,整日與昆蟲為伴,他與當地的小朋友們一起捕鳥,但由于性急,總是捕不到很多;他又常聽保姆長媽媽講故事,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園中的那條赤練蛇;在三味書屋,雖然有老先生嚴厲的教誨,卻仍耐不過心中的孩子氣……一切感受都是那麼天真爛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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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可以想一想,十歲左右年齡,放在今天,還只是一名小學生,正是天真浪漫的年齡段,對大自然的各類動物都充滿好奇。「不必說碧綠的菜畦,光滑的石井欄,高大的皂莢樹,紫紅的桑椹;也不必說鳴蟬在樹葉裏長吟,肥胖的黃蜂伏在菜花上」,蓊鬱天然的環境,造就了物種的多樣性,這無疑是一個兒童的樂園,無一不充滿生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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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在那裏,魯迅捕捉到了一隻小老鼠,並將他帶回家去飼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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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回憶這段時光時,都將這隻小老鼠稱之為「隱鼠」,仲編看到此番史料時一直在想,「隱鼠」到底是什麼動物?依照《異物誌》、《晉書》等中國史書所說,這是一種巨大如牛的大老鼠,會招來水災等厄運,這種帶有神話色彩的說法顯然與魯迅所描述的不同,民國的口吻與名詞與其他朝代的詞彙有很大差距,就當時普遍的意思是:隱鼠,即即鼷鼠,鼠類中最小的一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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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有多小,似乎也無法形容。仲編查閱相關資料發現,這種隱鼠,屬於嚙齒類動物,屬於豪豬亞目的濱鼠科,是鼠類中最小的一種,體形約一個大拇指大。這種小老鼠,能在比較鬆的土地中穿行,有點類似穿山甲了。魯迅先生說:「這類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動,只有拇指那麼大,也不很畏懼人,我們那裡叫它『隱鼠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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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與寵物隱鼠的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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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浙江紹興地區,這類動物可能比較常見。魯迅將小老鼠給帶回家以後,父母似乎也不大管孩子養這種動物。那時候的父母,是不介意孩子養小動物的,只要有沒有傳染病之類的,喜歡就養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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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魯迅文章中對這種隱鼠生活習性的描寫看,它能與人和諧共處,溫馴可愛、絲毫不怕人。魯迅於是就這麼開始了他的第一次飼養生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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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魯迅長大以後,每當談到他的寵物鼠,總是眉飛色舞,好像甚麼事情都被拋諸腦後一樣,由於魯迅多次提及,史料上不乏有許多關於小老鼠的記載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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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,魯迅愛鼠成痴,甚至還關注了與老鼠有關的民間傳說,當時魯迅的床前的牆壁上貼著兩張花紙,一是「八戒招贅」,滿紙長嘴大耳,不甚雅觀;二是「老鼠成親」,畫中貓鼠一團和氣,送親的老鼠使勁吹喇叭抬轎,鳴金送禮,新娘頭頂鳳冠呆坐轎內,新郞騎著高馬神氣活現,他們穿的都是紅衫綠褲。"我想,能舉辦這樣大儀式的,一定只有我所喜歡的那些隱鼠。魯迅先生將之貼於床頭,日夜賞玩,越看越有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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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見,讓小孩子在一定年齡段養一些寵物,不僅滿足孩子的好奇心,也能激發孩子們學習,了解大自然的自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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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喜歡家裡的寵物,就想給它一輩子保護,並期望它永生,可畢竟誰也沒辦法能逃脫大自然的約束,我們所能做的,只有盡量避免壞事發生而已。有一次,魯迅養的隱鼠受到一條蛇的攻擊,差點因此喪命。魯迅先生在文章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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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有一回,我就聽得一間空屋裡有著這種「數錢」的聲音,推門進去,一條蛇伏在橫樑上,看地上,躺著一匹隱鼠,口角流血,但兩脅還是一起一落的。取來給躺在一個紙盒子裡,大半天,竟醒過來了,漸漸地能夠飲食,行走,到第二日,似乎就復了原,但是不逃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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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在地上,也時時跑到人面前來,而且緣腿而上,一直爬到膝髁。給放在飯桌上,便檢吃些菜渣,舔舔碗沿;放在我的書桌上,則從容地遊行,看見硯台便舔吃了研著的墨汁。這使我非常驚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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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聽父親說過的,中國有一種墨猴,只有拇指一般大,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發亮的。它睡在筆筒裡,一聽到磨墨,便跳出來,等著,等到人寫完字,套上筆,就舔盡了硯上的餘墨,仍舊跳進筆筒裡去了。我就極願意有這樣的一個墨猴,可是得不到;問那裡有,那裡買的呢,誰也不知道。『慰情聊勝無 』,這隱鼠總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罷,雖然它舔吃墨汁,並不一定肯等到我寫完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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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墨猴這種生物已經滅絕了,並無最新發現痕跡,魯迅的父親對他講述的墨猴故事,可能是民間的一些記載,或口頭傳說。魯迅先生終生以未能見到墨猴為憾,但隨處可見的隱鼠帶給他的快樂,似乎遠大於這種奇珍異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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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這麼喜歡隱鼠。是因為它滿足了孩子們所想像的一個動物世界。這個世界裡沒有言語,所有的理解都靠小動物的試探,觀察,彼此接納,或者說某種意義上,它就是魯迅最好的摯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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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小老鼠之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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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日早晨,魯迅一如往常地早起,在廚房隨意抓了一把麥子丟在地上,呼喊著隱鼠的名字,叫它過來吃早餐,不過這次無論魯迅喊了多少次,隱鼠始終沒有過來,他慌張了,握著麥子在家裡四處尋找,仍不見蹤影。小魯迅緊張地跑上跑下,最終累倒在地上,神情憂鬱地呆愣在旁,「長媽媽,一個一向帶領著我的女工(保母),也許是以為我等得太苦了罷,輕輕地來告訴我一句話。這即刻使我憤怒而且悲哀,決心和貓們為敵。她說: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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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人看來,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但我們要知道,魯迅還是小孩子。他沒辦法接受這個事實,自己最寵愛的小老鼠,竟然在他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離開他了,為此他低落了好久,茶不思,反不想,整天沉醉在傷心憂鬱中,"隱鼠事件"帶給他的衝擊,對魯迅的人格發展多少起了些加速的動作。成年的魯迅不苟言笑、針鋒相對,或許和童年的心靈受創有密切相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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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老鼠的死,對魯迅的影響遠不止於此,他開始討厭貓了,特別是流浪貓,將它們視作殺死朋友的冤家仇人,"當我失掉了所愛的,心中有著空虛時,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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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開始出現了欺負流浪貓的舉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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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的報仇,就從家裡飼養著的一匹花貓起手,逐漸推廣,至於凡所遇見的諸貓。最先不過是追趕,襲擊,後來卻愈加巧妙了,能飛石擊中它們的頭,或誘入空屋裡面,打得它垂頭喪氣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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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母和魯迅沒有血緣關係,但畢竟日久生情,不想讓魯迅繼續學壞,於是坦誠告白,其實隱鼠是被自己不小心給踩死的。因為隱鼠爬到她身上去了,有人喜歡隱鼠,自然也有人厭惡,或者懼怕這種小動物,魯迅的保母恰好是害怕隱鼠的那類人,因此在慌張之下,被她抖下來,用腳踩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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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發現真相的時候,魯迅為了避免「我冤枉了許多無辜的貓」這種念頭,於是立即找尋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,就是「就算不是貓殺死,貓也並不就是好東西,所以之前的仇恨仍是合理的,我也不蠢也不壞。」就今日心理學來講,這是一種認知失調(Cognitive dissonance),描述在同一時間有著兩種相矛盾的想法,因而產生了一種不甚舒適的緊張狀態,後續為了改善緊張狀態而改變自身行為或想法,使自己相信理念與行為間沒有衝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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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歷掙扎之後,魯迅決定將仇恨繼續延伸,那些生活在他周圍的貓,他一個都不饒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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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鬼屋居住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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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魯迅開始認真讀書了,整日以學業為主,虐貓頻率下降了很多。從日本留學回來以後,魯迅接連在幾個學校擔任教職人員,日子忙得遑遑不可終日,之後為了答應教育部的工作,他決心離開老將浙江,搬到北京去住,落腳在宣武門附近的紹興會館,一住就是七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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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七年是魯迅最沉默的七年,大部分時間都默默做著他的教育部公務員,直到弟弟和全家人來京,這種生活才打破。如果沒有二弟,他也許會在這裡一直住下去,那樣世上也許就只有公務員周樹人而沒有魯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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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住,魯迅住的地方很有意思,是民國史上著名的紹興會館,這是對紹興人來說是住在北京的最好辦法,環境乾淨,月租便宜,很多人都想來這裡住。作者曾經去過一次紹興,如今的紹興會館已經成了雜亂無章的大雜院兒,院子裡私搭亂建十分嚴重,當年寬闊的庭院,僅剩下了一條窄窄的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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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當然和當時不能比了,漂亮很多,而且規模也比較大。舊時紹興會館算是北京各地會館中佔地最廣的一處,它不是一間大房子,而是由數個散落附近的住宅組成的大莊園。廳堂和院落都有雅致的名字,如藤花別館、綠竹舫、家英堂,慧賢閣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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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來北京時,紹興會館的大部分樓房皆已人滿為患,會館裡人聲喧雜,魯迅根本讀不下書,只好住進沒人敢去的鬼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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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棟鬼屋叫做補樹書屋,是一個獨立的小院,院裡原有一顆很美的老樹,但後來颱風天時樹幹折斷,影響院內景致,於是人們就在第二年補種一個槐樹,這裡便被稱作補樹書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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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有一位女子在這棵樹上弔死,許多人覺得喪氣不願入住,於是就將這棟房子廢棄了,魯迅從不相信鬼,他覺得鬼宅清靜就搬了進來,且經常在這個槐樹獨坐乘涼,思考一些人生大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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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穿插一個題外話,1949年這棵大槐樹遭遇雷擊被毀,人們後來又補種了一棵棗樹,如今還挺立的院中,也已經長得鬱鬱蔥蔥。塊樹前後換了三次,所以正確來說,應該叫做「補補樹書屋」才對,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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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歸正題,魯迅住進補樹書屋的第一個晚上,由於鬼屋長年疏於管理,加諸房間陰暗,滋生蚊蟲,有三、四十隻臭蟲咬得他無法安眠,他把腳都抓紅了,最後只好挪到大方桌上去避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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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初期,新舊交替,社會動盪,當時魯迅僅僅在民國政府的教育部掛著閑職,終日生活於苦悶與徬徨之中,靠抄寫殘碑拓片消磨時光。這是他一生中最難熬的蟄伏期:青燈黃卷,愁眉苦臉。面對社會的黑暗和自己境遇的不如意,他屈居北京一處角落,生活得頹喪又可憐,沒有愛情,不修邊幅,鬱鬱寡歡,甚至想要死。孤獨的根子在他心底埋下了,無法自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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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中,總把名人描繪得高大上,而這些觸動人心的陰暗面,恰恰是他們喜歡刪去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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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與弟弟一齊打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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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周作人後來也從日本過來和他同住「鬼院」,生活才不那麼百無聊賴,魯迅的那些負面想法,也被他開朗的弟弟化解了。後代人的印象中,這對兄弟的關係因為某些感情因素,搞得很緊張,後來甚至到寫決交書的地步了。但實際上他們生命中大部分時間都是十分親密的,兄弟二人在這裡共同會客、共同寫作,由此創作了《狂人日記》——新文學史上的第一篇白話小說。一發而不可收,接著又寫出《孔乙己》、《藥》、《一件小事》、《我之節烈觀》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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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和周作人的合作不僅於此,最精彩的是經常共同打貓,當時老北京的流浪貓問題很嚴重,每到陰歷三月,是野貓發情之際,夜間常常聽見貓的嚎叫聲甚淒厲,實在吵鬧得很,而且往往是在深夜,忽然庭樹間嚎的一聲,「雖然不是什麽好夢,總之給它驚醒了,不是愉快的事情。」魯迅在《狗·貓·鼠》曾回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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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要說得可靠一點,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困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嚎叫,手續竟有這麽繁重,鬧得別人心煩,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。當這些時候,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。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,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,我曾見大勃呂該爾的一張銅版畫上也畫著這樣事,可見這樣的舉動,是古今中外一致的。打狗的事我不管,至於我的打貓,卻只因為它們嚷嚷,此外並無惡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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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的「幫兇弟弟」周作人身為剛從日本留學回來的高材生,原先會在外頭勸阻哥哥別這麼不文明,但等到居進補樹書屋,親耳聽見那淒厲的野貓發情聲後,兄弟二人的立場立即達成一致,採取野蠻手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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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麽舊的屋裏該有老鼠,卻也並不是,倒是不知道哪裏的貓常在屋上騷擾,往往叫人整半夜睡不著覺,在一九一八年舊日記裏邊便有三四處記著『夜為貓所擾,不能安睡。』不知道在魯迅日記上有無記載,事實上在那時候大抵是大怒而起,拿著一枝竹竿,搬了小茶幾,到後檐下放好,他便上去用竹竿痛打,把它們打散,但也不長治久安,往往過一會又回來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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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魯迅的第二個寵物⋯⋯也被貓吃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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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鼠死掉以後,就很少看到魯迅先生養寵物了,也幾乎沒有關於養寵物的記載了,除了兔子,但這些兔子後來也被貓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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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在後院裡養了幾隻兔子,只隨便將他們安置在在地洞裡,沒有太堅固的防害設備,反正它們跑不出去後院,乾脆不浪費心思在那。隨便安置造成的結果就是:野貓每天晚上都來趁機撿便宜。魯迅氣得要死,妻子拿來毒餌,但魯迅覺得這種方法不能發洩心中的仇恨,要就讓它死在我的前面!我要眼睜睜看著它斷氣!他預備下機關埋伏,活捉貓咪。找了一個大盆子,用根棍子支起來,在棍頭上綁了一些肉,假如野貓來吃肉的話,棍子便會翻倒,將蓋子扣上,魯迅試了兩遍,懷著希望睡覺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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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第二天去看的時候盆子已經倒下去了,果然沒有白費心血。他非常興奮地把野貓取出來。這時候,魯迅先生替兔子報仇的心,已經相當強烈了。遂把這隻倒楣鬼,扔到一個木製的洗澡桶裡,蓋好蓋子,下面燒起火來預備把貓給慢慢煮死。但是忿怒的魯迅先生,仍覺得不夠,於是又找來一柄尺把長的尖刀,望桶里胡亂的紮,他瞪圓了虎眼,喘著怒氣,非看著仇人馬上就死才痛快,但奈何貓咪靈活,他根本刺不中,於是他大聲喊道:「開水!開水!」傭人把熱得冒泡的開水提來了,他打開桶蓋,將水灌下去……一陣淒厲的慘叫,殺兔兇手終於嗚呼哀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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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的家人都覺得他那動不動就仇貓的舉止,未免太沒有讀書人的樣子了,但是他卻獨個愜意地走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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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曾公開發表幾點討厭貓的理由,其中一點是貓捕食時喜歡把捕到的獵物反覆折騰死再吃,不肯給一個痛快。所謂「敵人對你最大的傷害,就是把你變成自己最討厭的樣子」,魯迅也步上了貓兒們的後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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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對貓的恨已經昇華到了信仰的地步,即使受到外界批評,晚年的他依舊毫無懺悔之意。因為「現在的我已經記不清當時是怎樣一個感想,但和貓的感情卻終於沒有融和」。 唉,寫到此處,仲編真是替那些貓感到不平和遺憾, 但也是沒辦法的事,誰叫魯迅就是瞅不爽你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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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感度一旦損壞,往後再怎麼補救都沒得法。厭惡就是厭惡。人心善的最多到頭就是一般關係,想再回到從前就難了。魯迅最初恨貓,是因為貓做了傷害他感情的事情;魯迅之後恨貓,是因為他做了傷害貓的事情。人的認知總是傾向於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。人類總是如此,相關的認知失調理論或實驗有很多,我在這就不多做論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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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在晚年的時候都沒有荒廢虐待野貓的技巧,甚至更熟練了,只要在窗戶旁瞥見影子,就拿起手邊的啤酒瓶往外頭砸去,往往百發百中,周海嬰小時候經常到外面去把爸爸丟出去的東西兒撿回來,然後換得父親的誇讚而心滿意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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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想像,魯迅的擊貓技能已經是爐火純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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